辽教基金会〔2019〕6号
省内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我省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2019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基金会
协办单位: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
二、评选时间
2019年4月—6月
三、评选范围
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华育十佳大学生”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华育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
四、评选条件
1.有理想、有追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有担当、有作为。勇于承担新时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2018年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有品质、有修养。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五、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省内各高校按照评选条件在校内组织本校大学生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选,限推荐1位候选人。
2.组织评审。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包括网络展示、现场答辩等环节。产生10名2019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和10名提名奖人选。
3.实地考察。组织评委赴入围候选人(原则上为评审结果前20名)所在学校,对其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
4.结果公示。2019年6月下旬确定最终人选,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和辽宁新华育教育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荣誉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授予2019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和2019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2019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每人奖学金10000元;2019年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每人奖学金2000元,同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6.表彰宣传。2019年9月组织表彰,并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组织获奖学生以“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宣讲团”的形式巡回宣讲、展示。
六、申报要求
请各高校于2019年4月9日前,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出日期为准)。纸质材料邮寄至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同时电子版发至lnsjyjjh1988@163.com 。具体要求如下:
1.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推荐表(见附件)
2.3000字左右的候选人事迹材料(标题华文中宋字二号,正文仿宋GB-2312字,三号);
3.一张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JPG格式,200K以内;近期5寸学习照、生活照各3张,JPG格式。
推选工作由高校统一推荐,不接收个人单独参与。事迹主要集中在2018年,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题目自拟(以第三人称撰写),照片要画面清晰。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邮件请标注学校及候选人姓名)。
4.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按照推荐表(盖学校公章)、个人事迹、辅助材料(按照①思想品德: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发表理论文章,个人操守等情况②学习情况:学习成绩、专业证书、学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等③科技创新、创业、技能大赛获奖、发表论文及其他情况④参加文体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⑤综各素质等方面分类)顺序装订成册(指荐表及事迹材料要与其他评审材料分开,不要装订在一起),一式五份报送至辽宁省教育基金会。
七、联系方式
单位(邮寄):辽宁省教育基金会
地址(邮寄):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803室
邮政编码:110031
联系人: 王东尼
传真电话:024-81203586
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联系人:唐尧
电话:024-8689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