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所有在籍本科学生(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核准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学院、专业、班级、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是否在职、入学日期、学籍状态。核对后如有错误信息需要在“备注”处填写并修正;
2.补录信息包括:学生联系方式、家庭详细地址,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保填写的数据信息和真实信息对应一致;
3.学生父母姓名需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4.学生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若证件类型是“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三、核准和补录方式
学生登陆“东北大学学生信息数据核准和补录系统”进行填报。学生可搜索并关注“东大人”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字“信息补录”查看网址。或手动输入网址:http://xsc.neunb.com/loginPage (支持手机浏览器)。
注意: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对于身份证号码第一位为字母的学生,密码为字母位后六位。例如:身份证号为:M123456(0),则密码为123456.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核准和补录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31日,2月1日零点系统自动关闭。
2.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及时通知到所有在籍(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特别是不在校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
五、相关背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章子女教育相关内容。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22日